2009年10月,國家大劇院小劇場試運營,鄒靜之的著名舞臺劇《我愛桃花》作為開幕大戲受到了廣大戲迷的一致稱贊,在下個月也就是8月12日至15日,這部堪稱是當代愛情奇談的戲劇作品將故地重演,再次為觀眾展現大唐盛世里一段抽刀斷水的愛情。
展現大時代里刀起刀落的愛情
如果說中國是一個崇尚倫理道德的文明古國,那《我愛桃花》的故事無疑給觀眾展現出來了一個悖論。如果說從一而終是中國女性的傳統美德,那《我愛桃花》則將壓在女子心頭的真性情表露無遺。“一個女子為了愛情寧愿殺夫,人命換來的真情卻也折殺了女人自身”,話劇《我愛桃花》展現了多數不滿意婚姻并醉心于婚外戀情的國人內心,用一則數百年前的故事反襯出當下大時代里肆意妄為的男女愛情。比起當下男男女女們為了真愛敢于“閃婚閃離”,《我愛桃花》既承接了中國婚戀傳統,又將這其中的不幸與萬幸五味盡吐,戲里戲外戲中戲的表述方式尤其令人拍手叫絕,讓人不禁在觀賞戲劇的同時暗自思索自身,而劇中女子為了愛情“刀起刀落”,已然讓觀眾在戲劇結尾時對于愛情做出了自己判斷。
抽刀斷水的婚戀圣經
字字如詩般風雅,故事有如精心安排的“情局”,《我愛桃花》在短短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里為觀眾展現出來了一部有關道德與倫理的大唐奇情,說是杜撰卻明明講的就是真情,說世間少有卻句句打動當下人的內心。一段抽刀斷水的愛情奇遇,一個女人糾結于兩個男人當中的抉擇,既是情非得已,又讓人倍感為情所困。《我愛桃花》的玄妙在于其在婚姻和愛情之間豎起了一支利劍,女子手持利刃搖擺于其間,“殺桃花”、“殺張嬰”、“殺馮燕”,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滿的是婚姻,難舍的還有愛情,在傳統的倫理綱常中,當代人看到的作古的故事,體味的卻是真真切切源自于內心的切膚之痛。龍馬社版本的《我愛桃花》因為從更大意義上強化了劇本本身的呈現,因此才讓人更能體會到這部有如“話本”一樣的作品里滲透出來的中國婚戀圣經。
雖是“桃花朵朵開” 大劇院獨選這一枝
從創作出爐至今的八年時間里,鄒靜之編劇的愛情奇談《我愛桃花》已經先后在全國各地上演多個版本近400場,期間甚至有何念、梅婷打造的明星版本,儼然一派“桃花朵朵開”的迷人景象。但即使如此,在國家大劇院高規格的舞臺之上,至今卻只出現了龍馬社一個版本,且是二度上演,這無疑給喜愛這部作品的廣大觀眾一個暗示,即龍馬社的這版《我愛桃花》有其特別玩味的地方。且不說“戲中戲中戲”的連環套一樣的劇情,但從戲劇風格上來說,這一枝“桃花”更多的體現的編劇鄒靜之劇本本身的巨大魅力。沒有繁復的舞美裝置,沒有打情罵俏的戲說風情,但從若即若離、細致入微的中國式文風當中,我們便可體嘗到這部戲劇與《茶館》《日出》等中國經典話劇的巨大不同。而這似乎正是鄒靜之詩畫戲劇的新派魅力,更加沁人心脾,更能品味余香。